證券代碼:002376證券簡稱:新北洋公告號:2024-091
債券代碼:128083債券簡稱:新北轉債: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并對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重要提示:
◆風險提示:
根據安排,截至2024年12月26日收盤后未轉股的“新北轉債”將被迫贖回。由于目前“新北轉債”二級市場價格與贖回價格差異較大,特別提醒持有人在限期內注意轉股。如果投資者未能及時轉股,他們可能會面臨損失。請注意風險。
◆2024年12月26日,最后轉股日
2024年12月26日是“新北轉債”的最后一個轉股日。2024年12月26日收盤前,持有“新北轉債”的投資者仍可轉股;2024年12月26日收盤后,未轉股的“新北轉債”將停止轉股。
公司提醒各位“新北轉債”持有人在限期內轉股,投資者如不及時轉股,可能會面臨損失。
特別提示:
1、“新北轉債”贖回價格:100.08元/張(含當期息稅,當期為第六年,年利率為2.00%)??鄱惡筅H回價格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公司”)批準的價格為準。
2、2024年12月5日,贖回條件滿足日:
3、贖回登記日:2024年12月26日
4、贖回日:2024年12月27日
5、停止交易日:2024年12月24日
6、2024年12月27日停止轉股日
7、2025年1月2日,發(fā)行人(公司)贖回資金到達中登公司賬戶日
8、2025年1月6日,投資者贖回到賬日:
9、公司債券在最后一個交易日可轉換的縮寫:Z北轉換債券
10、贖回類別:全部贖回
11、贖回完成后,“新北可轉換債券”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退市。如果持有人持有的“新北可轉換債券”被質押或凍結,建議在停止轉換前解除質押和凍結,以避免因無法轉換股票而被迫贖回。
12、風險提示:根據安排,截至2024年12月26日收盤后未轉股的“新北轉債”將被迫贖回。由于目前“新北轉債”二級市場價格與贖回價格差異較大,特別提醒持有人在限期內注意轉股。如果投資者不及時轉股,可能會面臨損失。請注意風險。
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前贖回新北可轉換債券的議案》。公司董事會決定行使“新北可轉換債券”的提前贖回權。有關事項現公告如下:
一、贖回概述
(一)“新北轉債”基本情況
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公開發(fā)行了877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100元,發(fā)行總額87.7萬元。
2019年12月31日,經深圳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2019]857號”批準,公司8770.0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自2019年12月31日起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債券簡稱“新北轉債”,債券代碼為“128083”。
1、根據《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公開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發(fā)行條款和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可轉換債券發(fā)行的有關規(guī)定,可轉換公司債券自2020年6月18日起可轉換為公司股份,初始轉換價格為11.90元/股。
2、根據《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公開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發(fā)行條款和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可轉換債券發(fā)行的有關規(guī)定,公司已實施2019年年度股權分配計劃,新北轉換債券的轉換價格自2020年5月27日起從原來的11.90元/股調整為11.70元/股。
3、根據《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公開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發(fā)行條款和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可轉換債券發(fā)行的有關規(guī)定,公司已實施2020年年度股權分配計劃,新北轉換債券的轉換價格自2021年6月4日起從原來的11.70元/股調整為11.45元/股。
4、2022年5月11日,根據《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公開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相關規(guī)定,公司注銷已回購股份1053000股,新北轉換債券的轉換價格自2022年5月13日起從原來的11.45元/股調整為11.51元/股。
5、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根據《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公開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有關規(guī)定,審議通過了《關于向下修正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價格的議案》,新北可轉換債券轉換價格自2022年5月16日起從原來的11.51元/股調整為6.85元/股。
6、根據《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公開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發(fā)行條款和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可轉換債券發(fā)行的有關規(guī)定,公司已實施2021年年度股權分配計劃,新北轉換債券的轉換價格自2022年6月8日起從原來的6.85元/股調整為6.65元/股。
7、根據《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公開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發(fā)行條款和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可轉換債券發(fā)行的有關規(guī)定,公司已實施2022年年度股權分配計劃,新北轉換債券的轉換價格自2023年6月8日起從原來的6.65元/股調整為6.50元/股。
8、2023年7月26日,根據《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公開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相關規(guī)定,公司注銷已回購股份6.738.00股,新北轉換債券的轉換價格自2023年7月28日起從原來的6.50元/股調整為6.49元/股。
9、根據《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公開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發(fā)行條款和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可轉換債券發(fā)行的有關規(guī)定,公司已實施2023年年度股權分配計劃,新北轉換債券的轉換價格自2024年5月31日起從原來的6.49元/股調整為6.34元/股。
10、2024年8月1日,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下修改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價格的議案》。根據《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公開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相關規(guī)定,新北轉換債券的轉換價格自2024年8月2日起從原來的6.34元/股調整為5.40元/股。
(二)“新北轉債”觸發(fā)贖回
自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2月5日起,公司股票已連續(xù)30個交易日達到收盤價至少15個交易日高于當期“新北轉債”轉股價格的130%(即7.02元/股),已觸發(fā)“新北轉債”有條件贖回條款。
(三)“新北轉債”有條件贖回條款
根據有關規(guī)定和《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公開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新北洋可轉換債券”的有條件贖回條款如下:
在轉換期內,當出現以下兩種情況中的任何一種時,公司有權根據債券面值和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決定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換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1\*GB3①在轉股期間,公司股票連續(xù)30個交易日內至少有15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不得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
=2\*GB3②本次發(fā)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未轉股余額不足3000萬元。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如下: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發(fā)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總額;
i:指當年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票面利率;
t: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歷天數(算頭不算尾)。
如果在上述30個交易日內發(fā)生股票轉換價格調整,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股票轉換價格和收盤價計算,在調整后的交易日按調整后的股票轉換價格和收盤價計算。
二、實施贖回安排
(一)贖回價格和贖回價格的確定依據
根據募集說明書中有條件贖回條款的相關約定,贖回價格為100.08元/張(含息稅)。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t:指計利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2024年12月12日)到本計息年度贖回日(2024年12月27日)止的實際日歷天數為15天(算頭不算尾)。
當期利息IA=B×i×t/365=100×2.00%×15/365≈0.08元/張。
贖回價格=債券面值+當期利息=100+0.08=100.08元/張。
扣稅后的贖回價格以中登公司批準的價格為準。公司不代扣代繳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稅。
(二)贖回對象
所有“新北轉債”持有人在贖回登記日(2024年12月26日)收盤后登記。
(3)贖回程序及時間安排
1、公司將在贖回日前的每個交易日披露贖回提示公告,并通知“新北可轉換債券”持有人此次贖回相關事宜。
2、“新北轉債”自2024年12月24日起停止交易。
3、“新北轉債”自2024年12月27日起停止轉股。
4、2024年12月27日是“新北轉債”贖回日。公司將贖回截至贖回登記日(2024年12月26日)收盤后登記的“新北轉債”。贖回完成后,“新北轉債”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退市。
5、2025年1月2日是發(fā)行人(公司)資金到達日期(到達中登公司賬戶),2025年1月6日是贖回到“新北可轉換債券”持有人資金賬戶日期。屆時,“新北可轉換債券”贖回將通過可轉換債券托管證券公司直接轉入“新北可轉換債券”持有人資金賬戶。
6、公司將在贖回結束后7個交易日內,在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發(fā)布贖回結果公告和可轉換債券退市公告。
(四)其他事項
聯(lián)系部門: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0631-5675777
聯(lián)系傳真:0631-5680499
第三,公司最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在贖回條件滿足前六個月內交易“新北轉債”。
經公司自查,本次“新北轉債”贖回條件滿足前六個月內,公司最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無交易“新北轉債”。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在轉股期間申請轉股時,轉股數量的計算方法為Q=V/P,并以去尾法獲得股票的整數倍,其中:V指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申請轉換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總票面金額;P指申請轉換當日的有效轉換價格。
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申請轉換的股份必須是整數股。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申請轉換后,公司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等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在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轉換后5個交易日內以現金支付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票面金額和利息。
五、備查文件
1、第八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第六次會議決議;
2、東興證券有限公司對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提前贖回“新北轉債”的核查意見;
3、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可轉換公司債券提前贖回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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