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057股票簡稱:金達萊公示序號:2024-03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規(guī)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案子所處訴訟階段:已立案偵查尚未開庭審理
●上市企業(yè)所處被告方影響力:共同被告
●涉案的額度:上訴人要求四被上訴人一同賠償原告損害待定4,500萬等
●會不會對上市公司損益表產生不利影響:企業(yè)可依法認為自身合法權益,切實保障公司與股東利益。由于此次涉訴案件并未開庭審判,最后實際影響以判決為標準。
一、此次起訴被起訴的相關情況
安徽金達萊環(huán)保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yè)”)近日接到河南省南樂縣法院有關南樂縣城廢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訴訟的《民事起訴狀》等相關資料,案號:(2024)豫0923民初3354號。截至本公告公布日,該案件并未開庭審判。
二、案件的相關情況
1、訴訟當事人
上訴人:南樂縣城廢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南樂污水公司”)
被告人1:安徽金達萊環(huán)保有限責任公司
被告人2:河南省暢晟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人3:鄭大全方位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人4:開源系統(tǒng)環(huán)境保護(集團公司)有限責任公司
2、訴請
(1)要求裁定四被上訴人一同賠償原告損害待定4,500萬余元(損害范疇包含但是不限于更新改造花費、生態(tài)環(huán)境治理損害、累計折舊損害、整頓修補花費損害等,最后實際損失以鑒定結論為基準);
(2)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及其評估費都由各被告人一同壓力。
3、上訴人所提出的事實和理由
南樂污水公司2019年根據招標會選中企業(yè)為南樂縣工業(yè)園區(qū)污水處理站新項目設備購置及安裝中標單位(二標段)工程招標,并且于2019年10月與正式簽署《設備銷售合同》,合同價款4,920.78萬余元。
現階段,南樂污水公司以此項目沒有達到定制的日解決規(guī)范、廢水排放標準,不符原設計規(guī)定,一部分關鍵設備廠家、主要參數與投標書、施工圖紙不一致等因素,將公司及河南省暢晟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該項目工程監(jiān)理企業(yè))、鄭大全方位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該項目勘察設計單位)、開源系統(tǒng)環(huán)境保護(集團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該項目土建工程企業(yè))做為共同被告向河南省南樂縣老百姓法院提起訴訟。
4、別的表明
南樂污水公司曾在2023年8月就上述事項向河南省南樂縣老百姓法院提起訴訟,非法獲利約4,476.23萬余元,并且于2024年7月申請撤訴,詳細情況詳細企業(yè)分別在2023年8月8日、2024年7月24日公布的《關于涉及訴訟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22)、《關于訴訟進展的公告》(公示序號:2024-019)。
目前已經按合同規(guī)定履行相關責任,該項目已完成工程驗收,并已獲得竣工驗收證書。但南樂污水公司一直未根據合同要求履行付款責任,公司已經向江西南昌市新建區(qū)老百姓法院提起訴訟,并且于2024年6月接到法院民事裁定書,裁定南樂污水公司向領導支付設備款1,752.62萬元及逾期付款合同違約金,詳細情況詳細公司在2024年6月27日公布的《關于訴訟進展的公告》(公示序號:2024-015),南樂污水公司已經向南昌市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目前暫沒有收到法院判決書結論。
三、此次起訴對公司的影響
由于此次公示的訴訟事宜并未開庭審判,對企業(yè)過后盈利的危害具有不確定性,最后實際影響以判決為標準。
企業(yè)將密切關注并十分重視該事項,并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chuàng)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等相關規(guī)定和案件的工作進展,按照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安徽金達萊環(huán)保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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