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646股票簡稱:逸飛激光公示序號:2024-050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一、回購股份的相關情況
公司在2024年2月2日舉辦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允許企業(yè)使用不低于人民幣6,000萬余元(含)且總額不超過12,000萬余元(含)的自籌資金,以總額不超過48.75元/股(含)的價錢回購公司股份,不久的將來適合機會擬用于股權激勵計劃或股權激勵,并且在股份回購執(zhí)行結論暨股權變化公告日后三年內出讓,若公司無法以本次回購的股權在股份回購執(zhí)行結論暨股權變化公告日后三年內出讓結束,則把嚴格履行減少注冊資本程序,未轉讓股份將注銷。如國家對于有關政策進行變更,則本次回購計劃方案按變更后的現(xiàn)行政策推行?;刭徆煞萜谙拮源舜味聲徸h通過回購股份預案生效日12個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上公布的《逸飛激光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暨公司落實“提質增效重回報”行動方案的公告》(公示序號:2024-002)《逸飛激光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示序號:2024-005)。
因為公司已實施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事宜,此次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總額不超過48.75元/股(含)調整至總額不超過48.42元/股(含)。具體詳見公司在2024年6月20日公布于上交所網址(www.sse.com.cn)的《逸飛激光關于2023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公示序號:2024-034)。
二、回購股份的工作進展
依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有關規(guī)定,企業(yè)在回購股份期內,回購股份總股本的占比每多1%,必須在客觀事實發(fā)生之日起3個交易日予以公告。現(xiàn)就公司回購股份的工作進展公告如下:
截止到2024年8月26日,企業(yè)通過上海交易所交易軟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1,983,766股,占公司總股本95,162,608股比例為2.08%(占比數據信息系四舍五入),與之前公布數對比提升0.71%,復購成交最高成交價為32.46元/股,最低價位為23.38元/股,收取的資金總額金額為53,188,540.79元(沒有傭金等交易手續(xù)費)。
本次回購股權合乎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公司回購股份計劃方案。
三、其他事宜
企業(yè)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有關規(guī)定,在認購時間內根據市場情況適時作出認購管理決策并給予執(zhí)行,并且根據回購股份事宜工作進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武漢市逸飛激光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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